
新湖南客戶端10月14日訊(通訊員 席光武)近日,湖南省東安縣人民法院蘆洪市法庭利用三調聯動的方式,成功化解一起始于1994年的侵權責任糾紛,爭執多年的鄰居最終握手言和,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目標。
楊某軍與楊某元系同村村民,楊某軍承包經營的一塊面積為0.56畝的責任田與楊某元承包經營的一塊面積為0.58畝的責任田相鄰。兩塊田的分界線多年來一直沒有發生變動,但從肉眼來看,楊某元的責任田比楊某軍責任田面積大很多。楊某軍認為1994年劃分責任田時自己在外務工,是楊某元利用擔任村會計的便利侵占了其責任田,故向法院提起訴訟。
楊某元則認為自己二十多年來一直耕種該田,從來沒有變動兩塊田的分界線,沒有侵占楊某軍的責任田。兩塊田面積有差距,主要是因為劃分責任田時技術有限,不能精確地測量每塊田的面積,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的面積是當時估算的,不能作為依據使用,應當保持歷史現狀。
因本案涉及鄰里糾紛,雙方矛盾尖銳。立案后,法庭第一時間與當地村委會、司法所組成聯合協調組,對該糾紛進行協調,通過分頭調解、現場調解等方式,最終楊某軍與楊某元達成和解,雙方重新劃定了責任田的分界線。之后,楊某軍撤銷了對楊某元的起訴,爭執多年的糾紛得以徹底化解。
近年來,東安縣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、省委關于加強“三調聯動”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將“三調聯動”作為訴源治理的重要途徑,積極探索建立人民調解、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相互銜接、相互配合、相互支持的“三調聯動”工作機制,靈活、便捷、高效解決矛盾糾紛,取得了較好的效果,實現了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鎮、矛盾不上交”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,促進社會更加安定和諧。
責編:何璐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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